李新良:为佛山陶瓷的未来,给何会长几句箴言

在给何会长箴言前,先回应一个问题。这两天,不少热心人士询问本人为什么1月8日跑到台上去发言了。

原因很简单:本人性格就不是戏剧的看客,当时,我的心被会务方掐断麦克风的行为震撼了! 

陶城报社是佛山陶协常务理事单位,我是接到佛山陶协秘书处的通知要求去参加会议的。参会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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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通知参会,但没想到何会长一面说“求同存异”,一面又提及7号的理事会。先是点名监事长陈耀强“在理事会闹了个笑话”——没有交会费,没有会员资格;又多次提到本报的“第一争”报道,“罪名”是:夸大事实、误导大家,传播负能量,说“根本不是报道说的会长之争、是展会之争”。 

大家知道,陶城报一直致力做行业尊重的媒体。“第一争”报道并未提到“会长之争”。报道也非负能量,读者的留言也都比较理性。据我了解,报道出来后,何会长曾经还给过这样的评价:感谢《陶城报》还原理事会会议真相,引起大家的深思,引导行业向团结、健康方向发展。也期待更多的企业家关心关注参与行业协会的工作,让协会更好的为全体会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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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没想到过了一个月之后,何会长的态度就完全变了。虽被何会长无情打脸,当时我就提醒自己:忍忍吧,事后再找何会长沟通下,消除一下误会。 

但后来边程要求发言,讲着讲着话筒就没有声音了,看到边程这么一个常务副会长、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发言权被这样无端剥夺,而会议的主持人毛国中在一旁幸灾乐祸,那一刻,我的心被震撼了。

后来,何会长聘请的律师在台上解读说可以由副秘书长做报告的法律理由。 

鲁迅说:中国人不要做戏剧的看客。所以,我离开座位走到了台上,提出了一个问题:何会长刚才发言要求依规章办事,为什么就无缘无故不给在场的罗青秘书长做报告,最少应当给出一个合理解释。 

当然,本人心灵被震撼时的发言,情绪有些激动,置身当时的场合,我想大家可以理解。当时我还想说多几句,无奈我手中的话筒也被会务方掐断了。后面何会长还是决定由副秘书长潘勇文做年度总结。 

在这里给何会长几句箴言,相信何会长是有智慧的人,不会做出错误理解: 

一是,您不适合(您本人也说不愿意)做会长,您可以急流勇退,立即辞职。

1、您可能认为协会做了很多工作,但作为会长,给公众带来不安及工作上的混乱。 

从11月7日理事会上发生的争论,到1月8日年会上的再次争论,争论的焦点还是围绕该不该由罗青秘书长做工作报告的问题。这个问题,多数理事会成员的意见是统一的,但您一直坚持己见。还有,11月7日理事会提出“不同意聘任毛国中担任协会常务副秘书长”,但这一个月下来,这个错误并没有得到纠正。而您自己,非但没有反省会长决策的不妥之处,相反,通过聘请律师,现场说“正当地行使我会长的权利,没有法律规定秘书长一定要做年度总结;没有法律规定副秘书长不能做年度总结”。细想一下,您不觉得有些强词夺理吗?您要知道,协会不同于企业,协会会长的权利来自会员、来自理事会,不是来自律师的解读。会长属于为公众服务的职位,当您的决策一再违背了公众的意愿(即理事会的多数意见),您可以选择辞职,以平息公众情绪,使公众安心。

在英美法体系的国家,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有一个知耻的惯例。80年代,香港有一个知名的法官,在一次驾车过程中,不小心违章,其觉得其有违背自己的职业标准要求,故自动辞职。 

2、您缺乏协会会长工作的履职经验。

过去对您不了解。我认为您错把协会当做企业,以做企业讲回报的方式谈协会的工作。协会是服务于会员的社团组织,会长是为会员服务的,担任会长是不能讲回报的。会长在协会开展工作,必须接受监督。您前面的54分钟的演讲,可以理解为您对会员如何做好企业的知识贡献,但您之后26分钟的谈谈协会工作,除了表达和发泄心中对11月7日理事会的不满意,还提出一个违背章程的提议:会长轮值制。 

这次会议定位“会员大会及2017年年会”,会长及秘书处的工作报告,没有任何会议资料提交给会员审议。 

从您以上的言论,按照服务于公众的会长来要求,既体现您不遵守章程,随意性很大,更没有协会工作的履职经验。(当然您也可以说,或者通过律师解读:没有法律规定会长做报告还一定要会员审议) 

我认为,协会属于公众平台,当会长与当董事长是两码事,佛山陶瓷协会是属于佛山陶瓷人的协会,不是您个人的企业。佛山陶瓷界有很多人为协会做过奉献,义务为协会收会费、拉赞助、举办活动当工作人员。 

3、您花较多时间强调自己做会长得不偿失,这不应是会长应该说的话。

会议比原定的四点晚了20分钟才开始,嘉宾魏辉的演讲时间花了40分钟,何会长报告《凝心聚力,共创新时代》花了54分钟,在该报告完了之后,何会长说要谈谈协会工作,又谈了26分钟,何会长发言一共80分钟,比会议通知设定的30分钟,足足超了50分钟。但是,常务副会长叶德林、常务副会长边程、监事长陈耀强等与会人员都听完(会议流程没有设定常务副会长、监事长的发言环节) 

您在台上近似发牢骚:“我也很忙,有很多事情要做,又没有收入,我花这个精神还要受委屈……东鹏也不需要这个会长的职务来占他的利益和便宜,中国陶瓷城不需要,陶博会也不需要。陶博会在中国陶瓷城只占1-2%,没有陶博会对东鹏一点影响都没有,所以我不会留恋这个会长的职位。”

您是否认为其他人担任协会职务有利益回报?常务副会长叶德林旗下的产业有多大,您应当了解;作为科达洁能的董事长边程的工作有多忙,您应当也清楚。据说,当天边总计划行程是要赶去南京开会。还有一些会员代表也是放下工作来参加会议的。 

4、您台上说话了伤害在协会困难时给予了帮助的会员。

相比11月7日的理事会,您这次显然做了充分准备,不但演讲内容准备充分,还把律师请到了现场。也许,这是在您旗下企业的会议场所,是属于您的主场,您找到了在台上表达语言的良好感觉。但您的话,让会员伤心。 

常务副会长在简短的发言中,就这件事也做了点评,不知道何会长是否听进去了,如果没有的话,我建议何会长再回头认真看看叶德林常务副会长的讲话。 

嘉俊的陈耀强副董事长,也许身价没有您大,但据我了解,陈副董事长的年龄比您大,其参加工作时间已经达46年,为人低调,很有善心,长期默默捐助孤儿(前后有65个;现在每年还保持13个),在佛山陶瓷界声誉非常好。就这样一个人,不过是在11月7日的理事会上认真履行了监事长的职责,就被您在1月8日的年会上公开点名没有会员资格。既然没有会员资格,您在会前为什么不与其商量好解决资格问题?为什么还要请他过来参加年会?难道请他过来,就等着让您羞辱的吗?好在陈副董事长,心平气和的走到您的座位面前,向您请示,要求给予一点时间进行解释。 (事后了解,其2017年的会费在年费前交了)

事情到此,我本以为您会表达一下歉意,但您后来上台说:“你说你以前赞助过,那赞助是另外一码事”。 

这样的话真是令人寒心啊!您这次定的会议主题是,“凝心聚力”,在台上谈协会工作时,一再强调协会困难,缺少费用,那为什么对一个曾经对协会有过贡献的企业负责人抱有这么大的成见呢? 

5、因即将在佛山举办中陶展会,您旗下企业与其存在重大利益冲突,为了避嫌理应辞去会长职务。 

您自己承认,第一争是展会之争,原佛山陶博会的承办企业,您是重大利益方,而现在即将举办的中陶展,是佛山陶协多数副会长参与的展会,您以会长之权利,拒绝中陶公司的股份,即使您在会上所说的不存在私心,但也难以回避利益冲突的嫌疑。国际惯例,任何任职,都有利益回避制度,您作为会长,要么尊重理事会意见(哪怕自己投反对票),您如果不堪其受,可以提出辞职。

事实上,您在会上关于展会的问题做了解释,我是没有听明白您要表达什么。 

二是,何会长,您应当加强管理,教育好员工,不要再干出些低级的事情来损害您的声誉。

大家都知道,陶瓷总部剧场属于您旗下企业管理的会议场所,我和边总的发言麦克风无端被掐断,罗青秘书长想发言的麦克风也没有声音。您一直致力于做一个大企业,做大要靠德行,这一点您是知道的。在没有证据之前,不能说这是您指挥干的,但这样的低级手段居然发生在佛山陶协的年会上,发生在您管理的企业会议场所。 

也许您可以说(正像某些人散布的消息一样):扰乱会场秩序,工作人员是维护秩序的做法。也可以说,法律和章程没有规定,所有麦克风一定要有声音。当然,您完全可以说什么都不知道,与您无关。但至今,年会的会务组对该事件没有一句道歉。 

何会长,8日晚、9日晚,您亲自发信息给我,希望喝茶聊天,我也及时回复,真诚邀请您来报社指导。以上这些话,本来拟等您到我报社来后再说,但无奈,对本报的各种不明攻击接踵而来。树欲静而风不止,为避免不必要的误会,特公开发表。 

“举事以为人者,众助之;举事以自为者,众去之”(出自《淮南子》),古人总结的这个道理,我相信何会长不会不明白。我真诚地建议何会长停止“会长说了算”的做法,如果您实在不愿意遵行理事会的决定,那就不妨坦率辞去会长职务。这对全行业而言,也是一种教育。果真如此,相信行业人士会为您的以身作则、以身护法感到敬意,不失为您急流勇退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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